欄目介紹 “區長信箱”由區政府設立,受理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對銀州區域內經濟建設、社會發展、行政執法、機關建設、行風建設等方面的投訴、咨詢、批評、建議。 一、受理范圍 (一)對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、意見和建議; (二)對改革開放、經濟建設、發展環境、市政建設、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 (三)對區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責、辦事程序和政策規定的咨詢、意見和建議; (四)對社會生活中發生的、需由行政機關協調解決的有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;? (五)對直接影響群眾生活的有關問題及突發事件的處理意見和建議。 二、寫信須知 (一)明確個人信息。向“區長信箱”寫信,請留下真實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電子信箱等,以便聯系。 (二)信件內容符合法律規范。郵件內容應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社會公德,如實反映情況,提出意見和建議。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誹謗、誣告、陷害他人。 (三)一封信件反映一個問題。信件內容要簡明扼要,說清事實。為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,建議每封信件反映一個問題,如需反映多個問題,請分為多個信件提交。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信訪事項,不予受理。發信人在得到處理結果反饋后,再次就同一問題進行反映,請注明前一郵件的受理編號、提交時間、標題及主要內容等,以便查找。 (四)以下信件將被視為無效,不再進入處理程序: 1.聯系方式不明確的信件,即來信人姓名、聯系方法填寫不完整或不真實的信件; 2.內容不完整、表述不清楚,導致無法回答或開展調查的信件; 3.在規定辦理時效內重復性信件(內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); 4.不屬于銀州區人民政府職權范圍內,或無法通過“區長信箱”進行處理或得到解決的問題。 三、辦理時限 一般問題,原則上在7個工作日辦結;較復雜的問題延長到15個工作日。對疑難問題的信件由區領導直接督辦。 |